全职太太起诉离婚仅获补偿5万 全职太太的劳动应如何衡量

时间:2023-06-08 11:35:20来源:本站整理作者:gj点击:

全职太太张女士起诉离婚,并请求判令丈夫支付给她多年进行家务劳动的补偿款,结果最后仅获补偿5万,网友纷纷表示太廉价。那么全职太太的劳动应如何衡量?下面八宝网小编带来介绍。

全职太太起诉离婚仅获补偿5万 全职太太的劳动应如何衡量

全职太太起诉离婚仅获补偿5万

张女士与李某经人介绍认识,结婚近20年。婚初,双方感情尚可。婚后不久,为了让丈夫安心工作,也为了更好照顾家庭,张女士辞职成为家庭主妇。但长期的付出并没有换来丈夫的理解,相反,双方时常因琐事发生矛盾,夫妻关系不断恶化。

考虑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张女士起诉至雁塔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由原告抚养并判令被告李某向原告支付多年进行家务劳动的补偿金5万元。

西影路法庭受理该案后,经过研判,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决定引入妇联组织先行调解。在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向后,及时由承办法官引导双方细化调解内容。

全职太太起诉离婚仅获补偿5万 全职太太的劳动应如何衡量

最终,通过高新区妇联妇女维权站站长徐燕和承办法官郑彤的共同努力,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调解协议。值得一提的是,因多年全职在家照顾家人,张女士认为其辛苦付出,应当得到肯定,坚持要求被告对其多年从事家务劳动进行补偿。

经过工作人员释法说理、耐心劝说,被告李某同意于今年年底前一次性支付张女士家务补偿款5万元。该补偿内容也明确写入调解协议。承办法官当场制作民事调解书并向双方送达,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全职太太的劳动应如何衡量

在江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婚姻家事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欣看来,这是首次明确了夫妻在多样化的财产制背景下,均可以请求离婚经济补偿的权利。“它评价了家务劳动的价值,承认了家务劳动对于家庭总资产和配偶一方人力资本提升的重要意义,但仍然有补足空间。”

全职太太因为没有工作时间、工作机会、工资。所以,不仅收入没有,只能被动地参与家庭财产的积累,而且工作能力降低,未来的收入潜力也逐渐下降,因此,处于天然的经济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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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转化,可以尝试用“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做出。就是双方签署《夫妻财产约定》,将相当于全职妈妈薪酬的金额或折算成财产,约定归属于全职妈妈所有。当然,薪酬是否是解决全职太太经济损失的好方法,也不一定。夫妻之间,关系、感情、财产难免交织在一起,真正的平衡点,各家各有不同。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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