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踩到一颗车厘子摔伤超市赔16万 公共场所受伤责任如何划分

时间:2022-11-24 15:55:12来源:本站整理作者:xl点击:

近日,一女子踩到一颗车厘子摔伤超市赔16万新闻引发热议,一颗车厘子造成的伤害也太大了,那么,公共场合责任如何划分?下面八宝网小编就带来介绍。

女子踩到一颗车厘子摔伤超市赔16万 公共场所受伤责任如何划分

女子踩到一颗车厘子摔伤超市赔16万

在逛超市时,张女士踩到一颗车厘子,摔倒在地。超市员工拨打120,把受伤的张女士送到医院。经鉴定,张女士的伤为十级伤残,她把超市告上法院,索赔50万。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涉事超市赔偿16万元。

造成十级伤残,超市赔偿也是合理的,因为超市里面的安全由超市保障,地上有垃圾应及时清理干净保障安全第一。就像拖地或地面上有水一样,要是顾客摔倒受伤就医超市也是有责任的。可以见到很多写字楼,超市,商场都是立下告示牌提示顾客。这样就可以不避免担责了。这位摔伤的顾客索要的赔偿也高,索赔50万。但多少不是自己说了算,而是有一套鉴定算费流程的。最终法院判决获赔16万。

网友评论:

这次超市的确有责任啊,都摔了几个人了还没人清理干净?碰到这种员工,一般摔倒第一个人就会拖地,看着摔了好几个无动于衷,

这超市责任很大啊,作为超市应该要把容易造成伤害的风险排除,旁边还有员工在地上有个东西怎么可能会看不到。

看视频摔得并不是很严重啊,为什么会造成十级伤残那么严重的后果呢?

公共场所受伤责任如何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的,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

女子踩到一颗车厘子摔伤超市赔16万 公共场所受伤责任如何划分

经营者在基于经营活动而负有责任的领域内,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保护消费者人身和财产权益免于危险的安全保障义务。基于这种义务,经营者应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采取完善的预防措施,最大程度避免消费者受到潜在可能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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