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09:13:45来源:本站整理作者:gj点击:
演出服穿完集体退,商家被大学生占便宜到崩溃的事情上了热搜,网友们表示这个退货的做法不合理,穿过的衣服再退就不合适了。那么7天无理由退货是随便退吗?下面八宝网小编带来介绍。
近日,山西某大学搞活动,学生们在一家网店统一购买了一批表演服,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活动举办完学生们就集体退货。店家把这件事发到社交网站,怒斥学校:“这就是你们教出来的当代大学生吗?”
据悉,这20单退货,是相同款式的衣服,红色龙中国系列T恤,每件20.5元,总共也就400多块钱。虽然是分开多单购买,但地址全部指向山西某学院。据该学院公开信息显示,确实刚举办了文化艺术节,其中有一场健美操比赛,学生穿的是一款红色T恤,和商家晒出的购物记录相似。
事发后,学校回应表示,已经接到了卖家的投诉,因为事情发生在学前教育学院,所以将由学院与卖家协商,现在卖家已经和学院联系上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明确:“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物时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在面对面购物时,消费者可以充分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从而做出自己的选择。
而在网络、电视等远程购物时,消费者无法近距离接触商品,对商品的了解只能通过商家的远程介绍,其介绍的文字和图片可能与消费者的预期有所不同,导致消费者做出与真实意思表示不符的选择。
因此,法律才规定消费者收到货以后,在真实了解商品信息以后的7天内,消费者可以不需要说明理由就退货退款,通过这样的方式保障消费者的权利。
那么店主可以拒绝退货、退款吗?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
而“完好”的标准,一般来讲,就是要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的标识要齐全。
比如:消费者把食品、化妆品、计生用品等密封包装损坏的;未经授权维修、改动产品标志、标贴等;服装、箱包等商标标识被摘、被剪的,视为商品不完好。
而这些大学生购买红色T恤是为了跳健美操,先不说吊牌被摘,光他们跳舞后粘在衣服上的汗液,以及搓洗衣服的行为,均超出了正常查验的操作。
因此,这些大学生将摘了牌且没有质量问题的衣服退货,这显然不符合7天无理由退货的要求,店主可以拒绝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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