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6 14:09:02来源:本站整理作者:gj点击:
最近,一男子多次请朋友吃饭后逃单获刑的新闻上了热搜,逃单的行为不仅仅在道德上过不去,有的时候还会违反法律。那么逃单是违法的吗?下面八宝网小编带来介绍。
近日,云南通海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多次吃“霸王餐”的案件。2022年9月9日,李某某邀约朋友到一火锅店,消费了五百余元。期间李某某的朋友陆续离开,李某某结账时在店里折腾了半个多小时,一直不支付饭钱,火锅店工作人员便报了警,最终李某某的两个同伴分担了饭钱。
据警方调查,该男子前后有至少十多次逃单,头几次对他进行了行政处罚、行政拘留,但之后他并没有悔改的行为,甚至愈演愈烈。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期间,李某某多次单独吃饭或以自己请客为名邀约朋友在19家店铺前后共计消费9154元。
消费过程中,李某某以上厕所、外出买烟等多种方式逃单,目前仍有在17家店铺消费的8116元没有结清。法院判决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此外,责令李某某退赔被害人17家店铺损失人民币8116元。
客人逃单是属于侵犯财产权利的行为,经营者是可以报警处理的,逃单不严重的,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严重的就构成犯罪。
其实对于逃单行为首先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因为该事情可以第一时间反映该人的素质肯定是不行的,其次从道德方面也会受到谴责。再加上如果多次恶意逃单就会涉及法律,也就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而且该法律当中主要涉及到4点,但是第3点就是逃单行为所要付出的代价,因为第3点已经强调,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坏以及占用公私财物都会涉及到以上该法律。
逃单行为扰乱了商家正常的经济经营秩序,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逃单者处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构成贷款诈骗罪,应予立案追究。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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