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07 16:06:58来源:本站整理作者:xl点击:
今日,南京市政委发布了《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将于20201越1日实施,明确了七大类供应对象,那么,哪几类人才可以优先购房?下面八宝网小编来说说。
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人才购房出台专门文件开辟优先通道。
相较之前的高层次人才购商品房办法,新办法的特点有:
1、各类人才均适用,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首次纳入政策范围;
2、全市可售商品房均对人才优先供应;
3、人才购房最优先,按人才优先、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选房。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
1、《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
2、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
3、在南京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
4、在南京登记注册的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
5、在南京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
6、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
7、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
《办法》明确了七大类供应对象,除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外的六大类人才,须同时具备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本次出台的《办法》相较以往人才购买商品房政策,实现了各类人才全覆盖,即学历型、技能型、管理型、经验型人才都在列;海内外人才全部囊括;重点企业、教育、医疗领域人才全涉及,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首次纳入购房服务政策范围。”
郭宏定说,所有人才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其中,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人才申请时,须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其他人才申请时,须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满足条件的人才可通过“我的南京”APP或“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由各人才条口相关部门分工审核通过后,为申请人发放电子版的《人才购房证明》,人才持该证明即可到意向楼盘办理报名登记、选房、认购、缴款、签约等手续。
不过,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炒卖房号行为的,立即取消其购房资格,2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服务,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责任。
以上就是有关南京出台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新政,哪几类人才可以优先购房的介绍,想了解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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