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30 14:46:50来源:本站整理作者:wsl点击:
据说现在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是不能设置食品小卖部的,有不少家长担心孩子了还可以去小卖部买点东西买点东西,不过现在不是寄宿的学习不能设置小卖部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八宝网小编就来说说吧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2月30日电(左宇坤)“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上述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
为何要如此规定?该负责人介绍,因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一些校外供餐单位、承包或者委托经营的食堂,容易放松食品安全管理。在监管执法中,也发现因为主体责任不落实,疏于食品安全管理而引发食源性疾病的问题。为有效有力防范此类安全风险,《指导意见》要求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
另外,为推动中小学生、幼儿养成健康饮食习惯,通过正餐摄入营养所需,防止片面依赖零食,《指导意见》要求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
目前,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已超过90%。《指导意见》提出,要注重借助科技手段,实现智慧监管,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要求市场监管、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借助“明厨亮灶+互联网”,随机抽查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状况,主动查找、发现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
《指导意见》还从两个方面推动学校和幼儿园将校长陪餐制落到实处。一是明确陪餐工作的具体内容,要求陪餐人员对饭菜进行客观评价,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做好记录。二是注重及时解决问题和风险隐患,要求对陪餐中发现的和学生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立即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
此外,对家长们担心的校园周边无照经营的食品问题,《指导意见》规定,对学校周边用房有管理权限的学校,不得将周边用房租借给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单位。同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监管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那你也把食堂好好弄,我初三时候早饭都是商店的鸡蛋和奶,食堂早饭难吃还死贵。
没有小卖部的学校没有灵魂
我小学也没有小卖部,但是学校外面的几个小卖部精品店是挨着学校的墙建的。然后他们都在学校墙上挖了个洞
呵呵,我觉得学校里开个高质量的超市蛮好,免得到学校周边那些店子乱买
有食堂 就是不希望小孩子买零食吃 现在的小孩子手上有钱天天吃零食不吃饭
学校里没有超市,不吃正餐想吃零食的孩子也会想到办法吃零食的。除非把学校设在偏远农村,全村没有一个小卖部。重点是把食堂的菜做好吃了做丰富了,还有让学生自己知道零食的危害,适当的买点零食解馋完全没问题。没有人完全不吃零食的,堵不如疏。当然校内超市本身掺杂了太多利益,是另外一个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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