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8 09:38:50来源:本站整理作者:gj点击:
降薪需要公司和员工双方都同意才行,最近有员工不接受公司降薪,却被高管打伤了,大家都觉得打工人要生存实在是太难了,那么员工称不接受降薪被高管打伤是怎么回事?被降薪了该怎么办?下面八宝网小编带来介绍。
近日,深圳一员工爆料称,因不同意降职降薪,与公司高管起冲突,被对方用灭火器打破头,并且在未离职状态被移出了工作群。
当事高管回应,该员工当时也动手打人,其他情况不方便透露。双方尚未达成协商,员工已报警。
对此网友表示 打工人的第一个字成了动词是我没想到的,害,打工人嘛。
那么公司在什么条件下可降薪呢?
调岗调薪一方面是用人单位的企业管理行为,另一方面是企业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履行的变更。因此,用人单位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对劳动者降薪。如在以下情形下可以变更合同:
1、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协商一致变更:除法定情形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3、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公司无故降职降薪,一则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规定,也违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的规定。
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现因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正式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单位不予支付,在给单位发书面通知后,可以不用去上班,立即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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