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8 08:47:45来源:本站整理作者:gj点击:
目前全国各地都迎来了超低温天气,多地被冻哭,因此低温津贴也被大家提起了,但是很多员工从未听说过低温津贴,那么低温津贴有着落吗?低温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下面八宝网小编带来介绍。
低温津贴在国家层面上仅在2004年3月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中顺带提到。北京、宁夏、湖北、山西、新疆、内蒙古等地,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也都顺带提到了低温津贴。不过,除内蒙古外,均没有对低温津贴的发放条件、金额标准作出详细规定。
低温津贴,是指企业单位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低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
2004年3月1日起,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最低工资规定》明确提到低温津贴: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低温津贴与高温津贴相对应,同是在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不过,相较于高温津贴的逐渐落实,低温津贴却普遍束之高阁。
一方面,由于南北气温差异较大,国家并没有制定统一的补贴标准,低温津贴发放需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出台的相关规定属于鼓励性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强制性约束,靠用人单位自觉发放。因此,在大多数时候,低温津贴成为凝固在窗户上的冰凌花,看上去很美,却很难真正落地。
不少地区和城市都是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顺带着提到了低温津贴,且都表示“低温津贴不计入工资”。但是对于这项补贴该在什么条件下发放,发多少,并没有详细的规定。诸如湖北、黑龙江、辽宁等地,均属于上述情况。
地处北疆的内蒙古自治区曾在2013年10月出台了高温高寒天气室外作业的高温高寒岗位津贴支付标准。根据标准,凡是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25℃(含-25℃)以下高寒天气室外连续作业4小时(含4小时)以上,劳动者可领取每个月230元的高寒岗位津贴,该支付标准从当年的10月10日起执行。
你有低温津贴吗?
就在内蒙古,高温低温都没见过
从来没有听说过 敢问补贴还发放过
高温补贴这么多年一直是20元,更没听说低温补贴了
低温补贴没听过,上海有发高温补贴
社会打工人不会有的 都是国企才有这么多名目的补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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