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该不该要回送的东西 恋爱期间送的贵重财物可以要回去吗

时间:2021-04-14 13:18:17来源:本站整理作者:xl点击:

情侣间交往会互赠礼物,表达自己的心意,这其中也包含了对对方的感情,但并不是所有感情能走到最后,分手后该不该要回送的东西?贵重财物可以要回去吗?下面八宝网小编就带来介绍。

分手后该不该要回送的东西 恋爱期间送的贵重财物可以要回去吗

分手后该不该要回送的东西

大部分情况是不建议要的,因为谈恋爱的时候,你情我愿送送礼物,就是算赠予了,你送出去了,又要回来,这种行为是不太好的。

之所以会送礼物就代表那时候的感情是真诚的,是出于喜欢的,还饱含着自己那时的期待,是你们爱过的证据。即使礼物要回来了,记忆还是存在的,所以拿不拿礼物就只是个形式而已。

其次,当你选择把礼物送给对方时,就代表着礼物的所以权和使用权已经转移了,所以你也没有权利选择要回来,对方也没有义务一定要给你了。

所以情理方面都没有要回来的必要,除非真的特别贵重的情况下就另当别论了,一般有修养有良心的人,分手后都会还给你。

恋爱的时候,送对方礼物是因为你们之间的感情,可以通过送礼物这个方式去表达对对方的喜欢,而这个礼物也许不是那么贵重,但必然是承载了你们彼此之间的情意的。那不能说因为分手,就要收回以前付出的感情,推翻在一起的美好回忆。

分手后该不该要回送的东西 恋爱期间送的贵重财物可以要回去吗

恋爱期间送的贵重财物可以要回去吗

法律对于男女恋爱期间赠送的贵重物品分手后是否可以要回去没有明确的规定。

1、如果赠送的贵重物品,像金银珠宝、房产、汽车这类物品,那么就要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

(1)不以结婚为目的,属于恋爱期间自愿赠与情形,则不能主张返还。

(2)双方在恋爱期间,为结婚创造条件,因订婚约而赠送财物不同于一般的赠与,属于附条件的赠与。由于婚约解除或没有缔结婚姻关系,赠与的条件无法兑现,赠送的财物应当返还,如彩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的规定,当条件未成立时,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解除,赠与财产恢复至初始状态。

分手后该不该要回送的东西 恋爱期间送的贵重财物可以要回去吗

2、双方在恋爱期间,为表达爱意所赠送的小额礼物,一般请求返还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

在恋爱期间,一般来讲如果只是小额礼物,那很难说以结婚为目的,大都是互表爱意而为之,如果对象没有谈成,主张要求返还,通常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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