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09:46:42来源:本站整理作者:xl点击:
近日,同居四天后分手男子要求返还彩礼引发热议,这些年关于彩礼的矛盾纠纷一直存在,那么,彩礼返还有什么条件?下面八宝网小编就带来介绍。
据报道,近日,河南许昌。法院公开一起案件:王先生和李女士通过网恋平台认识,几天后,两人见面,并开始同居谈婚论嫁。同居期间,王先生将原本为前女友购买的70余克三金给付李女士,并通过支付宝向其转款10000元。四天后,王先生提出分手,要求李女士退还三金和钱款。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给付的三金,属于以缔结婚姻关系为条件的赠与,属于彩礼的一种。
考虑到双方相处时间仅为4天,微信聊天中多次涉及彩礼事项,且10000元的数额较大,与三金的给付发生在同一天,可以推断出具有彩礼的性质,应属于附条件的赠与,缔结婚姻关系的条件不成就时,李女士应当予以返还。故判决李女士向王先生返还10000元并返还70余克三金的同等价款。
有网友表示,还能这么操作,前女友三金给现女友,和现女友同居几天腻了,提出分手要回三金,这三金下次是还准备继续循环使用,笑死这不是典型的白嫖吗?
其实,现在法院的判决很明确,就是彩礼如果结婚时间较短,肯定是要返还男方的。给你堵住彩礼致富这条漏洞。
所谓彩礼,是指男方在婚前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给女方的财物,包括但不仅限于现金、车、房等。在某种程度上来讲,一旦送出了彩礼,就标志着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基本成立,就差去民政局办理登记了。
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这三种情况可以退还彩礼:
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男女双方可能只是办了酒席,但是没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分手的话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第二、领了结婚证但没有共同生活。这种情况虽然说双方已经是夫妻了,但是男女双方并没有同吃同住在一起,在离婚的时候也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
第三、婚前给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有些地方的彩礼可能动辄十几万或者几十万,对于家庭比较困难的或则家庭情况一般的,在支付了彩礼后可能就会负债累累,这样的情况离婚的话也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均以离婚为前提。
当事人在请求返还彩礼时,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是否生育子女以及彩礼的用途等因素,酌情确定是否应该返还以及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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