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8 09:45:05来源:本站整理作者:gj点击:
近日七旬大爷结3次婚被分走3套房的新闻上了热搜,看着这样的新闻不得不让人多想,我觉得婚后有必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那么再婚如何保证自己的财产不被分走?下面八宝网小编带来介绍。
近日,上海。据新闻坊报道,徐汇宜家相亲角一位7旬大爷结婚3次被分走3套房引起关注。据了解,徐汇宜家相亲角是专门为老人相亲的地方,这里的老人大多是丧偶、离异或是一辈子没过结婚。一位年过古稀的阿宝(化名)大爷是三甲医院退休的医生。
他3次婚恋被分走了3套房产,目前自己在远郊租了一小间房子居住。在这里别人都说阿宝大爷有点憨,而他自己却看的很开。大爷表示自己没有子女,每个月7千养老金从来不存直接花光。
不得不说你大爷还是你大爷,不过大爷过出了自己,能分出去的房子说明也是大爷愿意的,大爷自己开心就好,毕竟自己没有子女,等到离世之后财产还是没人继承。
二婚保护自己的财产的办法:
1、当事人为自己的婚前财产办理公证手续;
2、当事人可以和配偶选择采用书面形式约定个人财产的归属,并大力推行夫妻财“AA”制;
3、当事人可以将一些大额财产登记在父母名下。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注意的: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婚前财产一般是指男女双方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私有房产、存款、家具、电器、有价证券(股票、债券等)、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以及个人所有的股份、生产资料等等。
当事人不应该将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列入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的范畴,如有的当事人要求将父母名下的房产或公有住房等作为约定内容这是不妥当的。
男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公平合理,并且当事人双方必须完全自愿。如一方被胁迫而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是无效协议。
双方不得恶意串通,订立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协议。双方对婚前财产的约定不得损害第三人或者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如果双方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损害了第三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该协议属于无效协议,公证处不会公证,法院也不会支持双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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