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9 08:46:03来源:本站整理作者:gj点击:
结婚的时候,一般两放都会各自出彩礼和嫁妆,这些东西在离婚的时候会进行分配,近日厦门一对夫妻离婚后百万嫁妆男方分两成,这是怎么回事呢?离婚后彩礼和嫁妆应该归谁?下面八宝网小编带来介绍。
厦门一对30多岁的夫妻于2017年登记结婚,第二年生下了一个女儿。女儿周岁时,两人便因屡发争执开始分居。近期,女方小玲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抚养女儿,并且要求男方小军归还属于她的个人财产。小玲所说的“个人财产”,指的是两人结婚时她父母给的“嫁妆”,包括结婚登记前几天,小玲的父亲买了一辆奥迪轿车,登记在小军名下。此外,两人结婚登记之后,小玲的父亲还转账100万元至小玲的账户。
法院判决显示,奥迪车归男方所有,百万元汇款及理财产生的收益女方得80%,男方得20%。法院认为,在结婚登记前,小玲父亲与小军共同提车,将车辆登记在小军名下,应视为对小军的单方赠与。而关于100万元“嫁妆”,这笔钱是在结婚登记后转账的,没有明确表示仅赠与一方,再结合夫妻双方的聊天记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考虑到100万元款项来自小玲父母,小玲与小军结婚至离婚的时间较短,以及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酌定小玲分得100万元款项及75000元收益的80%,小军分得20%,即由小玲向小军支付21.5万元。
对此大家的看法是这样的:
这婚结的真值啊!所有父母请注意,给孩子买车陪嫁,都要注明是给自己孩子一个人的
嫁妆是女方私人物品,陪嫁才是共同财产。
搞不懂车子为什么要在婚前写男方的名字。
古代嫁妆全是归娘家的。
不好评论,要知道其他财产分割情况才好全盘评论这个事。
女方的陪嫁物品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后还是归女方。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该条规定,嫁妆、陪嫁财产都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应当全部予以返还。也就是在案件审理过程当中,能够查明的现实存在陪嫁财产,都属于应当返还的范围。
大家都知道,婚礼上的彩礼也是非常普遍的,双方父母的大红包、金银饰物或者亲友的礼金这些的赠予,都是归类于彩礼的。那么怎么分割呢,一般情况:
①陪嫁的财物是属于女方的;
②婚礼上的彩礼或者礼金,如果婚礼是在结婚证领取之后办理的,那么婚礼上的礼金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配。
彩礼的话,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话,那就是对男女双方的赠予,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是要平均分配的;如果婚礼是在结婚证领取之前举办的,这些彩礼或者礼金就是女方收取的归女方,男方收取的归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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