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哪些轻微交通违法不予处罚 7种轻微违法行为具体细则

时间:2021-07-02 13:53:08来源:本站整理作者:xl点击:

从2021年7月1日开始,广东省对七种轻微交通违法不予处罚,对相关细则进行了解读,规则还是比较人性化的,那么,哪些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下面八宝网小编就带来介绍。

广东对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处罚

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2021年7月1日开始,广东公安机关对省内发生的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作警告处罚,不予罚款记分;对8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

广东哪些轻微违法不予处罚  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具体细则

哪些轻微违法不予处罚

“轻微违法免罚”情形:

(一)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

(二)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

(三)机件不全;

(四)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五)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

(六)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七)挂车机件不全的。

广东哪些轻微违法不予处罚  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具体细则

除此之外,“首次违法警告”情形包括:

(一)不按规定停车的;

(二)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三)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仅限驾驶货车首次超载10%以下,消除违法状态后);

(七)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九)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十)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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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严查”情形包括:

(一)酒驾醉驾;

(二)严重超速;

(三)超员超载;

(四)疲劳驾驶;

(五)高速公路违法停车;

(六)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不包括“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七)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

(八)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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