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1 09:27:39来源:本站整理作者:xl点击:
城管主要是负责的城市管理,卫生等方面的,在古代也有类似的监管者,分工明确,那么,古代哪个职位相当于城市管理一职?下面八宝网小编就带来介绍。
蚂蚁新村3月11日答案:监市
解析: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了“城市管理”者的记载:“正获之问子监市履也,每下愈况。”“监市”即市场的监管者,工作内容包括环境卫生管理、禁止占道经营、拆除违章搭建等城市管理职能。京兆尹则是京师的地方长官。
古代城管的演变:
在春秋战国时期,城市中监市的权力很大,他负责所有集市,商贩,店铺的管理,监市组建的队伍由士兵组成并统一归衙门管理。监市对于商贩的欺诈,有失公平的行为,一旦发现,会砍断其手,作为惩罚。
据《韩非子·内储说》记载:“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
秦朝时期,监市的高层是由司市和胥吏组成,这两个队伍分工明确,其司市负责巡逻城市,纠察违规犯禁和偷盗贼人,胥吏则是负责查处集市,商贩,店铺等欺诈行为。
到汉朝时,由监市改名叫市令,归京兆尹(相当于大清的九门提督,现在的首都市长)管理,这时的市令相对于监市权利又大了许多,市令不仅要做市场监督管理,还要维持治安,收税,户籍。(相当于现代几大局汇集一身)这仅限于京城,京城以外的城市设市长,维持整个城市的治安,由本城的武官都尉负责。
到唐朝时,市令又改叫回了监市。这时的城市发展已经相对成熟,并制定了详细有效的城市街道管理制度,监市的权力依然巨大。也规定了商贩摆摊不得太过靠近府衙,不得少于30米,同时也不能离居民住房太近,不得少于1.5米,避免扰民或老百姓出门不方便。有违规者由监市执行廷杖,惩罚完毕后,必须恢复原状。
到宋朝时期,其商业规模巨大,为了更加有效的管理城市,朝廷设立街道司,同时给其配备的500士卒负责执法管理。其职责相比以前的朝代还多了几项职责,要防火,抓小偷,连物价局的事情也做。那真是权势滔天啊!
据《宋刑统》记载“侵巷街阡陌”条规定:“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对乱倒垃圾也有规定:“其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无罪。主司不禁与同罪。
到明朝时期,城市管理的职责就交给了五城兵马司(相当于现在的武警总队吧!)其职责就是负责抓偷盗者,疏通街道和沟渠,还有防火。
据《明会典》上记载,在京城,“凡侵占道路,而起盖房屋,及为园圃者,杖六十,各令复旧”;对往街上丢垃圾、放污水的,“其穿墙而出污秽之物于街巷者,笞四十。出水者勿论”。
到了清朝,则设立了街道衙门,主要负责城市的干净整洁,交通秩序,一些公共财产的维护,各种房屋修缮,下水道的疏通。
相对于以前其他朝代,明朝和清朝时期,城管的权力逐步被削减,慢慢成为了为人民服务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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