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1 11:46:16来源:本站整理作者:xl点击:
现在有些公司会制定一些奇葩的罚款制度,最近一位女士应聘一家公司,其中就有规定,不接董事长电话1次罚1万,那么,这种做法合法吗?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罚款吗?下面八宝网小编就带来介绍。
一般公司“奖惩”都是有奖有罚,但最近一位网友曝光自己去的一家公司却几乎只有罚款。
据报道,贵州贵阳吕女士去一家初创型公司试岗第1天发现该公司现行奖惩制度中有多条罚款制度,比如不接董事长、总经理电话1次或超过1小时不回复,发现1次罚款10000元,当天罚金未到账的双倍罚款及下班后椅子没有推回原位扣10元等。
各部门总监只要发现1个电话不接,或超过1个小时不回复,发现1次罚款1000元人民币,各部门经理只要发现1个电话不接,或超过1个小时不回复,发现1次罚款500元人民币,所有罚款都需要在当天到账,违者处双倍罚款。
吕女士表示,奖惩制度里几乎都是惩罚制度,自己应聘的是人资岗位,试用期工资为6000元左右,觉得接受不了这些制度,试岗当天便走了。
该公司被曝光后引起了大量吐槽,甚至有网友调侃道:“董事长:我夜深人静的时候响一下,来回响它几十个,发家致富”。
有专业人士对此表示,这样的规定是违反了劳动法的保障条例的,如果公司有这样的规定,建议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帮助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法规没有赋予单位对员工罚款的权力,但是可以通过劳动合同约定绩效工资的方式,根据合规的绩效考核办法扣减员工约定的绩效工资。
1982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有规定可以劳动者进行处分或经济处罚。但是该条例已被1995年、2008年分别实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所替代,这两部法律中没有对用人单位的罚款权做出任何规定,也就是说现实中很多单位在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中约定对员工的违章行为采取处罚的措施是没有法律授权的,是无效的。
因此,如果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直接进行罚款处理,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可以向仲裁单位或劳动监察提出仲裁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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